各(开发)建设、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21〕26号)及土地出让条件中相关要求,全面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项目的装配率落实,强化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建设管理,结合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现状,特制定本计算细则,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本计算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沈阳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沈建发〔2021〕60号)同时废止。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4日
文件链接:关于《沈阳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沈建发〔2022〕4号)的政策图解
本文来源于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