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建筑工业化带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的建议
罗鹏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建筑工业化带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的建议》收悉。经商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现答复如下。
我省历来高度重视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2023年5月以来,沈晓明书记先后7次对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作出批示,毛伟明省长也多次作出相关批示,蒋涤非副省长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动作为,全力以赴抓好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工作。2024年2月,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装配式建筑产业被纳入我省“4X4”现代化产业体系,并在《重点产业倍增计划推进机制方案》中被列入11个重点产业倍增计划之一。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厅牵头制定并出台了《湖南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倍增计划推进工作专班方案》,建立高位协同机制,统筹推动产业发展。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蒋涤非担任链长,31个省直部门与长沙市人民政府作为专班成员单位,抽调专人成立专班办公室。各市州相应成立了专班或领导小组,专班工作已全面展开。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厅出台了《湖南省装配式建筑发展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产业倍增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目前,通过高位推动,各方协同联动、凝聚合力,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倍增计划初显成效。据初步统计,1-6月全省全口径装配式建筑完成产值达740亿元,同比增长94.5%,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37%;其中,房屋市政工程651.1亿元。全省城镇新开工房屋装配式建筑面积1276.2万平方米,占全省新开工面积的54.1%,较去年同期提升19.4个百分点。
一、关于“大力培育市场”的建议
按照“工效更高、品质更优、成本更低”的原则,我厅创新型提出分类推进模式,对易于工业化建造的建筑类型,按照“六个一”的模式(即一种建筑类型、一套建造技术体系、一套标准图集、一套专属审批流程、一批龙头企业、一个产业联盟)分类打造应用场景。以高校学生宿舍为突破口,制定高校学生宿舍标准图集、定制“EPC+装配式建筑全过程标准化”专属审批流程、编制工程消耗指标、制订相关技术手册、优化招投标和监管流程,打造一整套工业化建造体系。首个全过程标准化试点项目湖南师大桃花坪校区项目按照“一周一报、一月一会”工作机制协同推进,预装配率达到81.4%,施工图设计审查节省27天,减少钢筋绑扎、手工作业90%,减少模板消耗90%、建筑垃圾95%以上,建造成本与传统建筑基本持平;湖南吉利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整体搬迁项目采用全装配式技术,经测算,成本造价比全现浇建筑低7元/m²;推动湖南工业大学等其他高校参与试点建设。
总结高校学生宿舍标准化试点经验,逐步推广到其他建筑门类:在农村住房方面,借鉴“汽车下乡”“家电下乡”模式推广装配式绿色农房下乡,制定绿色装配式农房标准图集,优化相关审批流程,打造“集中连片”场景应用片区,绿色农房类企业上半年完成装配式产值1.92亿元,同比增长208.9%;在保障性住房方面,指导推进三一筑工牵头组建保障性住房产业联盟,编制保障性住房标准图集,制定德尚苑、九龙山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方案;在城市更新改造方面,会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推进省直公共服务技术业务用房使用装配化装修;在工业厂房方面,推动巨星集团牵头组建产业联盟,推广全装配“工业上楼”创新建筑技术。通过打造应用场景、建设产业联盟,技术迭代升级,形成装配式建筑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
二、关于“推动政策落地”的建议
针对应用场景不宽、政策落地难的问题,我厅正实施多项举措,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一是强化政策刚性约束。健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全过程闭环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图审、施工、验收等环节执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要求。对于《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定应当实施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严禁将项目拆分,化整为零,逃避监管。二是强化统计调度。充分发挥工作专班职能职责,实施“月调度、季分析、半年汇报、年度总结”工作机制,依托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施工图审查系统对市州装配式建筑项目进行调度,建立装配式建筑项目库,分类建档,动态更新,以专班名义给337个项目的主管单位发送提示函,到怀化市、湘西州等地进行装配式建筑项目督导检查,推动装配式建筑项目落地。三是完善配套支持措施。以《关于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总揽,提出“1+N”配套政策支持体系:争取财政资金2000万元,专项支持装配式绿色农房试点建设,打造“集中连片”建设示范项目,长沙市已率先落地装配式绿色农房奖补措施;推荐诚友绿建、绿建科技集团等装配式建筑企业参与全省生态大会项目路演,争取省级政府引导基金;在招投标政策中落实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加分激励机制;将推广装配式绿色农房、装配化装修、部品部件生产基地设备更新改造纳入以旧换新行动;配合省工信厅、省科技厅报送2024年重点产业协同创新项目表以及重大科技项目技术需求表;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加强土地政策支持,保障装配式产业基地布局用地需求,落实商品住宅容积率核算优惠政策。
三、关于“推进标准化体系建设”的建议
我厅一直重视推进装配式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已发布《湖南省装配式装修技术规程》《超高性能混凝土集成模块建筑技术标准》等60余部装配式建筑相关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从政策制定、科学项目申报、人才培育、科研课题等多方面持续推进标准化体系建设。一是打造标准图集库。引导科研机构、龙头企业编制集成化、模块化建筑部品相关标准图集,提高整体卫浴、集成厨房、整体门窗等建筑部品的产业配套能力,逐步形成标准化、系列化的建筑部品供应体系。完善设计选型标准,实施建筑平面、立面、构件和部品部件、接口标准化设计,以学校、医院、办公楼、酒店、住宅等为重点,强化设计引领,推广装配式建筑体系。以产品思维为导向,对有成熟技术体系的建筑类别,按照模数化、标准化要求,编制系列标准图集,不断优化完善,形成开放的标准图集库。湖南师范大学桃花坪校区作为我省首个装配式建筑全过程标准化试点项目,其编制的湖南省属高校宿舍装配式建筑全过程标准图集已印发,为该领域的绿色化、工业化、标准化和模式化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拓展建筑业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优化职称评价机制,探索将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专业纳入土建工程专业职称评价体系。鼓励企业通过培育自有建筑工人、吸纳高技能技术工人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等方式,建立相对稳定的核心技术工人队伍。加强新型建筑工业化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增加高技能人才供给,促进建筑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型。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高校、职业院校等开设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课程和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供专业人才保障。三是强化质量管控。2023年12月,我厅发布了《湖南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导则》,文件中对构件生产企业的设计、生产、存放、检测、运输都有明确要求,规范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工程质量行为,保障工程质量。我厅将持续加强装配式构件生产、施工现场安装质量监管,严格实施首批预制构件生产驻厂监造制度,督促相关单位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强化构件安装过程安全管理;把好质量验收关,督促参建单位严格执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确保生产、施工质量、装配率等符合设计、标准规范等要求。对质量把控不到位、装配率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予通过验收。
关于大力发展和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的建议
刘世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和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现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和支持钢结构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2019年,我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出台了《关于推进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建科〔2019〕240号),明确要求“对具备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项目中业绩突出的装配式钢结构企业,可直接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荐为施工总承包试点单位,列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示范项目,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安排中给予适当倾斜”。2020年,我省获批全国唯一绿色建造试点省份。2021年,我厅印发了《湖南省绿色建造试点实施方案》(湘建科〔2021〕57号),将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列入试点项目。2023年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23〕57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文件要求“积极推广钢结构”。2024年2月,装配式建筑产业纳入我省“4X4”现代化产业体系以及11个重点产业倍增计划之一。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我厅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实施多项举措,大力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
一、关于“加大政策支持”的建议
(一)出台政策方面。在《若干意见》支持政策中,明确提出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及监理企业有星级绿色建筑、A级及以上装配式建筑、高品质绿色建造项目业绩的,在招投标时予以加分奖励。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应作为平等市场主体,纳入EPC(EMPC)项目投标联合体。符合条件的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在芙蓉奖、省优质工程奖评选中予以加分,优先推荐申报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2024年5月7日,发布《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24〕33号),对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AA级以上装配式建筑加分进行了量化。
(二)招投标形式方面。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可以不招标。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对该条款的释义,需要使用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项目不适宜招标的,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方面的条件:一是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决定必须使用指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而非招标人的主观要求。二是项目使用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具有不可替代性。项目功能定位必须使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且没有可以达到项目功能定位同样要求的其他替代技术方案。三是项目使用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无法由其他单位分别实施或者提供。现阶段,对采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独有技术建设的项目采取直接发包与上位法的要求不符,不能采用直接发包形式。目前,国家层面正加快推进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修订工作,我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继续加强政策研究,为国家积极献言献策,为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的市场推广争取法律法规的支持。
二、关于“加大试点支持力度”的建议
以《若干意见》为总揽,推动与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省直相关部门落实出台资金、容积率、评奖评优等各项支持政策,逐步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共同形成装配式建筑“1+N”的政策体系。一是发挥工程建设标准的引领性作用,2023年支持立项《格构式组合结构技术规程》《工厂化不锈钢芯板建筑结构应用技术标准》等钢结构装配式技术标准。启动修订《湖南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工作,提高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的评分标准,增加智能建造得分,建立施工现场公示制度。二是起草制定《湖南省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发展提升三年行动方(2024-2026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按照“工效更高、品质更优、成本更低”的原则,对易于工业化建造的建筑类型,如农村住房、集体公寓(宿舍)、保障性住房、工业厂房(仓库)、市政园林设施、装配化装修等,按照“六个一”的模式,建设“安全、绿色、低碳、质优”装配式建筑,并对审批流程优化、装配化装修、技术标准等内容进行明确,《三年行动方案》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三是优化装配式产业工人职称评定体系,加强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增加高技能人才供给。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高校、职业院校等开设相关课程和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供专业人才保障。将装配式建筑纳入土建工程专业职称评价体系。四是专项扶持装配式绿色农房试点市县,打造“集中连片”建设示范项目。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湖南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倍增奖补初步方案,重点奖补对象为示范市州、县(市、区)、优秀装配式建筑项目以及产业联盟,推动建立与装配式建筑发展相适应的政策、管理、建材等八大创新体系,目前奖补量化指标、奖补方式等具体内容需与省财政厅进一步沟通明确;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推动装配式绿色农房、装配化装修、部品部件生产基地设备更新改造纳入以旧换新行动;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研究加强土地政策支持,保障装配式产业基地布局用地需求,落实商品住宅容积率核算优惠政策;支持湘阴钢结构装配式产业技术在集体公寓(宿舍)、保障性住房等各类建筑应用。
对于“加快标准规范审批,尽快出台相关标准规范”的建议,在标准规范申报过程中,我厅将加强与省市场监管局沟通协调,加快标准的立项和报批。因标准编制时间主要在于编写和调研,我厅将及时提醒企业做好标准申报前期准备,在标准申报之前开展标准的课题研究和项目试点应用工作。
三、关于“请求进一步加大推广力度”的建议
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在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下发《关于组织开展绿色建造、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2022年首批省级绿色建造、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城市为长沙市、湘潭市。2023年省级绿色建造与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城市为岳阳市和株洲市、绿色建造试点县为湘阴县,两年共计争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7200万元。通过试点城市的建设,初步构建了绿色建造政策、管理等八大创新体系。
对于“将装配式建筑配建比例列入工程建设网上审批系统,从用地、立项、规划评审环节就予以具体明确”的建议。一是在2022年印发的《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指南(第四批)》中,已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中明确绿色建筑星级、绿色建造、装配式建设要求,相关内容已列入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非线性工程类工程建设申报材料清单。二是在《三年行动方案》中,明确要求强化政策刚性约束。健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全过程闭环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图审、施工、验收等环节执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要求。对于《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定应当实施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要突出政策措施的刚性约束作用,狠抓落实,严禁将项目拆分,化整为零,逃避监管。三是每月依托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对政府投资的学校类、医院类项目进行逐个检查,一季度检查出共发现255个学校类项目、82个医院类项目未按规定实施装配式建造,以专班办公室名义给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发提示函,与省发展改革委就加强项目源头管理多次沟通协调。
下一步,我厅将整合资源,从项目全过程管理角度出发,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湖南省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动态监管平台中增加装配式建筑相关字段。依托工作专班职能职责,对各市州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装配式建筑项目落地情况进行调研督导,扎实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高品质发展。
关于支持湖南(国际)绿色建造科技产业园项目建设的建议
株洲代表团: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湖南(国际)绿色建造科技产业园项目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现答复如下。
湖南省是绿色建造试点省份,株洲市是国家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城市、绿色建造试点城市、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城市。我厅全力支持湖南(国际)绿色建造科技产业园项目,作为我省绿色建造“湖南样板”的重要工程打造,将湖南(国际)绿色建造科技博览园打造成为永不落幕的“筑博会”。
一、关于“省政府加强指导,争取政策与资金倾斜”的建议
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在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下发《关于组织开展绿色建造、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2023年株洲市获评为省级绿色建造与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城市,争取到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800万元,湖南(国际)绿色建造科技产业园项目纳入株洲市作为试点城市建设的重要项目。2023年,省财政厅支持株洲全市发行新增专项债券89.05亿元,其中园区建设专项债券20.98亿元,有效保障了重点园区项目融资需求。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株洲市积极争取部委支持,协调相关部委在相关政策、资源上对项目予以重点倾斜;支持成立湖南(国际)绿色建造科技产业园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高位统筹项目策划和建设工作。建议株洲市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做好湖南(国际)绿色建造科技产业园项目立项审批、概算审核、事前绩效评估、融资平衡方案编制等前期准备工作,按程序报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将按照专项债券管理有关政策规定,积极支持前期准备充分、符合专项债券管理要求的项目按照程序申报发行专项债券。省发展改革委也将对符合国家支持方向和申报要求的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支持。
二、关于“将项目纳入《湖南省202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等计划和规划”的建议
2024年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重点产业倍增计划推进机制方案》,明确将包括装配式建筑等绿色建造在内的11个产业纳入重点产业倍增计划。我厅牵头组建装配式建筑倍增计划工作专班,印发专班工作方案,蒋涤非副省长任链长,唐道明厅长任副链长,31个省直部门与长沙市人民政府作为专班成员单位。专班多次到株洲市绿色建造项目和企业开展调研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关于产业园项目建设的报告,并给予指导意见。
下一步,我厅将依托专班职能职责,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全力支持湖南(国际)绿色建造科技产业园建设。一是在省重点建设项目中期调整时支持该项目纳入2024年省重点建设项目;二是《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已于2023年完成中期评估,将推动项目纳入相关专项规划。
三、关于“建议省政府在招商引资资源上予以支持”的建议
今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湖南省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的政策措施》,明确支持省内各园区围绕我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中的16条产业链开展精准招商,“对两年内招引同一产业链5家以上企业的园区,根据企业投资情况及对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带动情况,最高奖励园区200万元”。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商务厅,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扶持湖南(国际)绿色建造科技产业园项目发展,加快技术成果应用,分类打造应用场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一是编制“两图两库一队三池”(产业链全景图、招商线路图,产业链客商库、招商项目库,专家顾问咨询团队,人才池、技术池、资金池),出台产业招商方案,明确重点重大招商目标和招商工作清单,利用“港洽周”、“沪洽周”、“筑博会”等平台,针对产业链上薄弱环节实施精准招商。二是搭建对接平台,引导园区积极参与第十三届中部博览会、湖南一长三角经贸合作交流会、“欧洽周”等重大经贸活动,根据园区需求组织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场推介和精准对接活动,对接一批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国家级绿色建造、智能建造、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龙头企业,对株洲市主办的推介活动将给予指导和支持。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落实产业培塑行动、重点产业倍增计划相关要求,统筹推进新能源、装配式建筑、新材料等产业“双招双引”工作,编制产业链招商信息;利用厅门户网站和招商云平台等媒介,加大新兴产业政策、项目和投资环境的宣传推介力度。
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绿色低碳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建议
陈海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绿色低碳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经商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现答复如下。
我省历来高度重视绿色低碳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2023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23〕57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出以产品化、系统化思维统筹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政策不健全、市场机制不顺、激励投入不足等问题;要求到2025年,基本建立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相适应的政策、管理、建材、装备、建造、评价、人才和市场等八大创新体系,绿色建造、智能建造、建筑工业化水平显著提升。2024年2月,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装配式建筑产业被纳入我省“4X4”现代化产业体系,并在《重点产业倍增计划推进机制方案》(以下简称《机制方案》)中被列入11个重点产业倍增计划之一。我厅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正在实施多项举措,大力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
一、关于“完善我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协同推进工作机制,有效落实装配式建筑产业扶持政策”的建议
经报省政府同意,我厅牵头制定并出台了《湖南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倍增计划推进工作专班方案》,建立高位协同机制,统筹推动产业发展。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蒋涤非担任链长,31个省直部门与长沙市人民政府作为专班成员单位,成立专班办公室。各市州积极响应,相应成立了专班或领导小组,专班工作已全面展开。一是加强统计调度。我厅充分发挥工作专班职能职责,实施“月调度、季分析、半年汇报、年度总结”调度报告制度,依托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施工图审查系统对市州装配式建筑项目进行调度,建立装配式建筑项目库,分类建档,动态更新,以专班名义给444个项目的主管单位发送提示函,赴怀化、湘西自治州等地进行装配式建筑项目督导检查,推动装配式建筑项目落地。二是强化政策刚性落实。健全装配式建筑全过程闭环管理制度。蒋涤非副省长多次召集我厅相关处室召开专题会议,要求严格执行装配式建设要求,严格把关项目招标、设计图审、施工许可、监督验收、造价控制等环节。召集全省23家施工图审查机构开会,要求在施工图审查阶段严格落实装配式建设要求。2024年一季度,全省施工图审查阶段装配式建筑占比上升16.5%。三是强化考核评价。《2023年度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将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纳入考评内容。依托专班职能职责,通报有关单位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先进典型、政策和技术动态等,对实施情况较好的企业、市州、部门予以表扬;对工作进展迟缓,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并报告省委、省政府。继续将装配式建筑进展情况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各市州、各有关部门的考评内容。四是落实支持政策。以《若干意见》为总览,打造“1+N”政策协同体系,联合各省直部门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下一步,将会同省自然资源厅落实容积率优惠实施办法;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订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会同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等部门研究设立装配式建筑产业基金,扶持企业创新发展。
二、关于“加大装配式建筑技术革新,驱动行业省级,提升装配式建筑企业新技术水平”的建议
我厅同步制定《湖南省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发展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按照“工效更高、品质更优、成本更低”的原则,对易于工业化建造的建筑类型,如农村住房、集体公寓(宿舍)、保障性住房、工业厂房(仓库)、市政园林设施、装配化装修等,按照“六个一”的模式(即一种建筑类型、一套建造技术体系、一套标准图集、一套专属审批流程、一批龙头企业、一个产业联盟)实施分类推进,突出技术体系创新引领作用,通过打造应用场景、建立产业联盟,技术迭代升级,形成装配式建筑企业核心竞争力,建设“安全、绿色、低碳、质优”装配式建筑。一是统筹考虑装配式建筑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的装配,突出个性优势技术推广,加强共性通用技术应用,将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技术融合发展,积极推广钢结构技术在各类建筑应用。推动成立省级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发布成熟可靠的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清单,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对新的技术体系,经专委会评估通过后,纳入清单管理。二是会同省科技厅等部门落实《若干意见》中“鼓励创新发展”支持政策内容,将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研发列入省级科技计划指南,重点培育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加大建设专项资金倾斜。三是实行“揭榜挂帅”,按应用场景,由一批龙头企业牵头成立“政、产、学、研、用、资”产业联盟,研究突破个性优势技术和通用共性技术,解决项目建设全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通过发布标准图集、定制审批流程、编制预算支出标准、发布工程质量标准管理手册,打造全过程标准化建造体系。四是推进建设装配式建筑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加大装配式建筑领域科研平台建设,加大绿色建筑、智能建造设计、装配式建筑部件、装配式建筑装配等方面的技术攻关力度,支持并推动产业发展核心技术研发和相关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五是优化装配式产业工人职称评定体系,加强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增加高技能人才供给。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高校、职业院校等开设相关课程和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供专业人才保障。将装配式建筑纳入土建工程专业职称评价体系。六是完善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体系,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应用;优化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不片面追求结构装配率,着力提高围护墙和内隔墙、装配化装修和设备管线的装配化比重。
三、关于“进一步完善装配式建筑市场机制,严格装配式建筑质量审核和验收制度”的建议
我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审批工程建设项目时,对符合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的新建建筑项目严格把关。《若干意见》中也明确提出,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政府投资的民用建筑项目,应当对绿色建筑有关内容进行论证,并将绿色建筑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规范;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在土地出让或划拨时,同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提出新型建筑工业化的相关具体要求,并落实在土地出让或划拨监管协议中,按照“谁提出、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对约定事项实施监管。
根据《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工程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湘建建〔2019〕243号)、《关于加强我省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建科〔2019〕244号)文件,我厅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信息进行公示,在竣工验收时填写《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技术措施实施情况表》,并纳入竣工验收报告材料,将建筑技能和绿色建筑纳入工程日常监管,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督方式,强化过程监管,建立诚信管理体系。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并出台《湖南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将推动绿色低碳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列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升级工程”专栏,明确具体目标及任务。
下一步,我厅将健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全过程闭环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图审、施工、验收等环节执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要求。对于《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定应当实施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突出政策措施的刚性约束作用,狠抓落实,严禁将项目拆分,化整为零,逃避监管。
同时,加强对各市州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装配式建筑项目落地情况的调研督导,大力推进绿色低碳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
来源:湖南省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