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目标:到2018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补助:对于实施范围内的预制率达到50%以上、装配率达到70%以上的非政府投资项目予以财政奖励;对于未在实施范围的非政府投资项目,凡自愿采用装配式建筑并符合实施标准的,按增量成本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奖励,同时给予实施项目不超过3%的面积奖励;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等。
上海市
江苏省
广东省
浙江省
湖北省
一是自2017年7月1日起,全省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装配式建筑全装修。
二是到2020年,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和荆门市新建住宅全面实现住宅全装修。
山东省
一是全省设区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公共租赁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项目;
二是政府投资工程。
湖南省
一是政府投资建设的新建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科研、办公、酒店、综合楼、工业厂房等建筑;
二是适合于工厂预制的城市地铁管片、地下综合管廊、城市道路和园林绿化的辅助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工程;
三是长沙市区二环线以内、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以及其他市州中心城市中心城区社会资本投资的适合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工程项目。
山东省
一是全省设区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公共租赁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项目;
二是政府投资工程。
四川省
桥梁、铁路、道路、综合管廊、隧道、市政工程等建设中,除须现浇外全部采用预制装配式。
河北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海南省
四川省
河南省
甘肃省
山西省
陕西省
江西省
吉林省
贵州省
云南省